
春意盎然,鸟语花香。为增强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,普及爱鸟护鸟知识,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,5月9日,以“守护飞羽精灵 共绘生态画卷”为主题的第45个“爱鸟周”主题宣传活动,在明水县人民公园成功举办。本次活动由明水县林草局组织,县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生态环境局、湿地管理处等单位联合开展,吸引了众多民众、志愿者及野生动物爱护者热情参与。
通过发起倡议,凝聚护鸟共识。活动伊始,明水县林草局宣读了《爱鸟护鸟倡议书》,呼吁全体民众:不猎捕、不买卖、不食用野生鸟类;不破坏鸟巢、不干扰鸟类繁殖;发现受伤鸟类及时联系专业救助机构;积极举报非法捕鸟、贩鸟行为,承诺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精灵。
通过法律解读,明晰行为边界。“捕鸟违法吗?养鸟需要什么手续?”在活动现场的法律解读专区,明水县林草局、公安局、市场管理局等工作人员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相关条款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民众讲解:常见的麻雀、喜鹊等野生鸟类均受法律保护,非法猎捕价值超过1万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;张网捕鸟、使用电子诱捕装置等行为属于违法;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须取得行政许可。现场还结合明水县真实的非法捕鸟案例进行以案释法,让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到“护鸟光荣、捕鸟可耻、违法必究”。
通过发放资料,延伸宣传触角。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过往民众免费发放精心印制的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等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。展示了“禁止张网”“禁止投毒”等禁令,方便民众理解掌握。
进行答疑指导,解决实际困惑。针对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,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“爱鸟护鸟答疑指导点”。由林草、公安、市场监督、生态环境、湿地保护等专业人员现场坐镇,耐心解答民众提出的疑问,例如:
- “在阳台发现鸟筑巢怎么办?”(建议不要打扰,可保持安全距离观察)
- “发现鸟网或捕鸟夹该如何处理?”(指导向林草局或公安局举报)
答疑指导点累计接待咨询民众50余人次,解决了多个实际困惑,受到群众好评。
参与者反响热烈,护鸟意识入心。“以前觉得抓几只鸟没什么,今天听了法律讲解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,以后一定注意。”民众感慨地说。带孩子的家长则表示:“孩子特别喜欢那个有鸟类的册子,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要教他爱护动物。”
本次“爱鸟周”宣传活动以倡议引导人、以法律约束人、以资料教育人、以服务温暖人,切实提升了民众对鸟类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。下一步,各联合单位将持续加强巡查执法与科普宣传,畅通举报渠道,凝聚社会合力,共同为鸟类栖息繁衍营造安全、友好的生态环境。
明水县公安局护鸟热线:110
市场监督管理局护鸟热线:12315
来源: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
制作:陈琳
校对:刘德玺
监制:郭宇松
绥化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举报及救护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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